
- 人力资源
- 您的位置:首页 > 人力资源 > 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规范和优化研究生培养过程,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特作如下研究生工作补充规定:
一、 关于硕士研究生集中毕业答辩时间的规定:
根据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日程安排及我院研究生培养进程要求,自2014年起,我院毕业的研究生集中论文答辩时间,具体安排是:每年6月1日—6月10日集中进行毕业生论文答辩。
二、关于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的规定
(一) 硕士研究生为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按期毕业:
1.没有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要求;
2.没有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环节(以研究生办公室备案时间为准);
3.毕业答辩未通过者;
4.因病或其他原因休学超过半年者。
(二)延期毕业的申请和审批
不能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延期或结业。确定延期毕业的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亚搏电子竞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导师及培养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办公室,经院学位会批准后报北京市教委。
(三)延期毕业研究生答辩申请
延期毕业的研究生,经过延长期,在导师审查合格后,向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答辩申请,可申请同年12月20 -30日答辩或次年6月1-10日答辩。
(四)延期毕业的管理
经批准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在延长期内不再发放奖学金及生活补贴,其导师不再发放导师津贴。
三、新修订的《亚搏电子竞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即日起试行。
四、自2014年起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按照新修订的《亚搏电子竞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试行。
亚搏电子竞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生办公室
2013年6月26日
来源:研究生办公室